美术类高考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08-09-06
         美术类高考录取从专业和文化课看,分三种
         1、依据专业成绩:考生须达到生源所在地各省市划定的美术类考生最低文考最低线,即普通高考二本分数的60%,如安徽省06年普通高考二本分数线文科是523,美术类即314;理科是503,美术类即302。然后招生各院校依据专业排名,依据分省计划,择优录取。此类方法适合文化课成绩弱一些的考生,但专业课要求高一些。如华东师大07年招生、南京财金大学07年招生就属这一类。
         2、依据综合分:专业课和文考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入总分,各院校录取比例不尽相同,如中国美院的建筑专业计算方法是文考总分÷7.5×50% 专业成绩÷2×50%=录取分数,这就是百分制各占50%的录取方法;再如南京师大综合分计算方法是文考总分 专业总分=录取分,这就是总分制录取方法。这种计算方法有利于文化课成绩好的考生。
         3、依据文考成绩,一般是美术史、设计学专业。
         另外一些独立招生的院校还可以特招文考或专业成绩在报考该校的考生中前几位的考生。
         从招生的方式看,录取有两种,
         1、 招生院校单独设考,考生可在全国就近选择考场参加专业考试,之后回原地参加本省统一文考。
         2、 招生院校依据各省市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